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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企业行使自主用工权”也当遵守法律底线
刘某于2017年8月25日入职某公司,该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刘某解除劳动合同,理由为刘某不服从公司安排。刘某遂委托本所林春成律师于公司住所地,北京市密云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,要求某公司支付奖金、工资、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。
2022-06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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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 | 适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新机制,权益未受调整或影响的债权人不参与表决
适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新机制,权益未受调整或影响的债权人不参与表决
——以北京中电华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为例
4月28日,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十大典型破产案例,北京中电华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入选。
承办律师:北京市中通策成律师事务所 崔皓
案例撰写:北京市中通策成律师事务所 王瑜2021-07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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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太平洋保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、王志刚、胡建君船舶保险合同纠纷再审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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